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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制度

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

时间:2024/7/10 15:09:00 点击: 3

第一条  为规范协会的财务行为,加强协会财务管理,保障协会财务工作健康发展,根据协会《章程》,特制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。

第二条  本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原则是:执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以及本协会章程,合理、高效使用资金。

第三条  协会为非赢利性组织,协会经费来源主要为:

(一)会员交纳的会费;

(二)企业和个人的捐赠;

(三)政府和有关单位的资助;

(四)协会资金的银行利息;

(五)其他合法收入。

第四条  协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为:

(一)协会办公物资的购置和日常办公费用;

(二)协会工作人员的工资、奖金和工作经费等;

(三)协会组织或者主办(承办、协办)的各类活动、会议、培训、考察调研等费用;

(四)根据工作需要的其他合法合规支出。

第五条  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,切实履行财务职责,如实反映财务状况,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、监督。

第六条  本协会要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,合理筹集资金,有效利用各种资产。协会经费的使用必须用于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的业务范围或事业发展。

第七条  协会配备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要具备必要的业务素质,并保持稳定性,在财务人员变动时,应事先办理好审计和财务交接手续,及时通报各位会长。

第八条  协会工作人员公务外出(含参加会议、培训等)原则上参照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表,协会正副会长出差标准按照“正副厅长及相当职级人员”标准执行。其中住宿标准因协会工作人员无公务卡等原因,普通工作人员住宿标准按照分地区、分级别国内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表中(见附件1)第二档执行,协会正副会长按照第一档标准执行。出差填报出差旅费报销单。

附件1


第九条  协会费用支出流程:经办人按规定填写相关报销单,说明用途并附相关凭据,事务性经费支出在10000.00元(含)以内由秘书长签字核准,10000.00 元以上由轮值会长签字核准;招待费(礼品、接待、餐费)支出在5000.00元(含)以下由秘书长签字核准,5000.00 元以上由轮值会长签字核准。

第十条  日常业务接待标准按照每餐每人不超过200 元执行,外企高管接待标准按照每餐每人不超过300 元标准执行,填写业务接待申请单。

财务管理制度4.jpg

第十一条  协会举办的会议、培训、活动的会议费为每人650 元,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,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。日常外出办公用车经秘书长批准可打车出行,实报实销。

第十二条  协会的现金支出凭证除需要有经办人签字外,还必须有财务负责人(法人代表)签字。严格控制开支,紧缩管理费支出。秘书长在轮值会长办公会议上通报协会的财务情况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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